這時代的大型漕船可裝糧近兩千石,但因運河水淺,一般裝糧500石左右,運送這四百萬石糧食需要的船只就要上萬條之多。
當然,其中一些潛規(guī)則,如漕軍為了增加收入,私下了改裝漕船,通過加長船只等其他方法增加載貨量,也就是漕軍夾帶南北商人貨物的方式牟利,但并不會因此就增加北運的糧食。
而大運河上總共有多少船只?
按照魏廣德從鈔關(guān)看到收取關(guān)稅船只的數(shù)量,估計大運河上民船在五千條上下。
這一萬五、六千條船只,就是京杭大運河承載量的極限,也是制約南北交通最主要的原因。
別說還可以走陸路,那成本至少翻一倍,這對商人們來說,無疑和要他們性命一樣艱難。
朝廷,當然只關(guān)注大運河上運來的漕糧和鈔關(guān)的關(guān)稅,至于其他,似乎并不是不可以放棄。
按照魏廣德所說,若是漕糧改海運,自然就用不到那么多的漕船,甚至這些漕船都不能用于海運,哪怕是近海航行,似乎都不合適。
十余萬漕軍,直接抽走其中好手參與到海運中,剩余的或補充周邊衛(wèi)所,或直接轉(zhuǎn)船戶,那些無用的漕船直接賣給商人,運河每年的疏浚和維護等費用,朝廷基本上就不用管,就可以直接向來往商船收取,兩岸以運河而生的百姓依舊可以做著自己熟悉的活計。
果然,魏廣德接下來的話和張居正的想法一致。
“朝廷只改漕糧的運輸,出售漕船為新造海船籌集銀錢,運河收取通行費用于運河疏浚.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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